浙江省备案要求
企业备案
备案说明
- 企业备案,主体必须为法定代表人,不支持授权;
-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中需先去工商部门处理掉才能备案;
- 不支持电子营业执照备案;
- 一个域名对应一张核验单;
-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,域名持有者需为备案人(主体)所有;
- 核验单需加盖公章,如是个体工商户无公章,需备注说明:个体工商户无公章;
- 备案期间的域名不支持开站,备案成功的网站开站最底部要放置备案号(备案号需链接工信部网站);
- 新增网站:已经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可关站,开站需审核网站内容;
- 新增接入:只核查接入的网站内容,也可关站接入;
- 幕布半身照着装需符合季节要求的照片,需现拍摄的幕布照片;
- 网站负责人不能重复在不同企业主体下备案,负责人必须是企业员工(如果不同的企业主体都是同一法人,可以尝试提交相同负责人信息);
- 备案提交管局后需要在24小时内登陆工信部网站 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 进行短信核验,未核验备案会被退回。
备案所需资料
- 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原件;
-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,需四角齐全,字迹清晰;
-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,需四角齐全,字迹清晰;
- 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站于幕布正中间拍照,拍上半身即可,显示效果:人和幕布字迹清晰);
-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网站负责人必须在“网站负责人签字”处,正楷签名、盖章,不写日期)。
个人备案
备案说明
- 外地个人备案需提供浙江当地居住证(非批量备案客户实在没有的可以尝试提交);
- 未满18周岁不允许备案;
- 一个域名对应一张核验单;
-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,域名持有者需为备案人(主体)所有;
- 备案期间的域名不支持开站,备案成功的网站开站最底部要放置备案号(备案号需链接工信部网站);
- 新增网站:已经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可关站,开站需审核网站内容;
- 新增接入:只核查接入的网站内容,也可关站接入;
- 幕布半身照着装需符合季节要求的照片,需现拍摄的幕布照片;
- 备案提交管局后需要在24小时内登陆工信部网站 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 进行短信核验,未核验备案会被退回。
备案所需资料
- 本地身份证正反面照片,需四角齐全,字迹清晰;
- 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站于幕布正中间拍照,拍上半身即可,显示效果:人和幕布字迹清晰);
-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必须在“网站负责人签字”处,正楷签名,不写日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