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备案要求
企业备案
备案说明
- 主体性质为企业性质,主体负责人信息必须填写法人信息;
-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;
- 接入备案:
1)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,若不一致需提供变更证明;
2)证件号码、负责人信息、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,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; - 变更备案:
1)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,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,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;
2)不同企业主体之间备案不能变更,如需变更,需注销原备案后重新备案; - 域名实名信息需是企业名称或是法人;
- 新增网站的网站名称不能与之前的网站名称完全相同;
- 网站负责人非法人需提供网站授权书;
- 若经营范围涉及电子商务类等经营性网站,需提供省通信局办理的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若后期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不涉及,则需提供情况说明,内容必须包含:
“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/仅销售营业范围内产品/不销售任何产品,不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,无第三方付款。如有涉及,一切责任自行承担。”由法人签字,加盖企业公章,上传至”主体其他附件“。
备案所需资料
-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,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;
-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,如身份证电子版等;
-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,如身份证电子版等;
-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,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;
- 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站于幕布正中间,双手垂立拍上半身,不可戴帽子或眼镜,显示效果幕布字迹清晰);
-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必须网站负责人处手写签字并盖企业公章);
- 网站授权书,网站负责人非法人需提供网站授权书;
- 情况说明,若经营范围涉及电子商务类等经营性网站,需提供省通信局办理的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若后期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不涉及,则需提供情况说明,内容必须包含:
“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/仅销售营业范围内产品/不销售任何产品,不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,无第三方付款。如有涉及,一切责任自行承担。”由法人签字,加盖企业公章,上传至”主体其他附件“。
个人备案
备案说明
-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;
- 接入备案:
1)证件号码、负责人信息、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,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;
2)只能一个网站接入之后才能提交另一个网站的接入; - 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。
备案所需资料
-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材料:如身份证原件彩色拍照照片等,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,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;
- 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站于幕布正中间,双手垂立拍上半身,不可戴帽子或眼镜,显示效果幕布字迹清晰);
-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必须网站负责人处手写签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