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备案要求
企业备案
备案说明
- 办公电话要求必须是本地;
- 手机号码必须是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,可以不是四川本地的手机号码;
- 个体工商户无公章,核验单可不用不加盖公章,需在网站备注中备注:个体工商户无公章;
- 网站名称必须与实际网站开通后的网站名称一致;
- 负责人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;
- 若经营范围涉及电子商务类等经营性网站,需提供省通信局办理的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若后期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不涉及,则需提供情况说明,内容必须包含:
“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/仅销售营业范围内产品/不销售任何产品,不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,无第三方付款。如有涉及,一切责任自行承担。”由法人签字,加盖企业公章,上传至”主体其他附件“; - 首次备案一个主体下超过5个域名,主办单位需要提交加盖鲜章的情况说明:保证报备的所有域名都是主办单位所有,备案后,网站内容和备案信息一致;
- 网站负责人非备案企业法人,需提供网站授权书;
- 主办单位经营范围涉及保险代理,请提供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;
- 接入备案:
1)证件号码、负责人信息、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,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;
2)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,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; - 变更备案:
1)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;单位与单位之间名称有关联性或有变更证明可以变更,无关联性需重新备案;
2)不同企业主体之间备案不能变更,如需变更,需注销原备案后重新备案; -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;
- 新增网站和新增接入,主体下已经取得备案号的所有网站都需开站,网站底部放置对应的网站备案号,点击备案号能跳转工信部链接:beian.miit.gov.cn。
备案所需资料
- 情况说明:若经营范围涉及电子商务类等经营性网站,需提供省通信局办理的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若后期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不涉及,则需提供情况说明,内容必须包含:
“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/仅销售营业范围内产品/不销售任何产品,不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,无第三方付款。如有涉及,一切责任自行承担。”由法人签字,加盖企业公章,上传至”主体其他附件“; - 情况说明(非必选):首次备案一个主体下超过5个域名,主办单位需要提交加盖鲜章的情况说明:保证报备的所有域名都是主办单位所有,备案后,网站内容和备案信息一致;
-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,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;
-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,如身份证电子版等;
-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,如身份证电子版等;
-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,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;
- 网站授权书,网站负责人非法人需提供网站授权书;
- 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站于幕布正中间,双手垂立拍上半身,不可戴帽子或眼镜,显示效果幕布字迹清晰);
-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必须网站负责人处手写签字并盖企业公章)。
个人备案
备案说明
- 手机号码必须是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,可以不是四川本地的手机号码;
- 外地人在四川备案需提供在四川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的相关证明,如:学生证、社保、聘用合同、居住证等;
- 首次备案一个主体下超过5个域名,备案人需要提交加盖个人手指印的情况说明,备案后,网站内容和备案信息一致;
- 接入备案:
1)主办单位名称、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,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;
2)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,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; - 变更备案: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,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,可以个人变单位;
-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。
备案所需资料
- 情况说明(非必选):首次备案一个主体下超过5个域名,备案人需要提交加盖个人手指印的情况说明,备案后,网站内容和备案信息一致;
-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材料:如身份证原件彩色拍照照片等,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,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;
- 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站于幕布正中间,双手垂立拍上半身,不可戴帽子或眼镜,显示效果幕布字迹清晰);
-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必须网站负责人处手写签字)。